放射性水樣蒸發濃縮趕酸儀在環境空氣降塵的測定重量法中應用
HJ 1221-2021 環境空氣降塵的測定重量法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降塵的重量法。適用于環境空氣中降塵的測定。本標準測定的降塵的方法檢出限為0.3 t/km2 .30 d,測定下限為1.2tkxm2 .30 do。
降塵dustfall在空氣環境條件下,靠重力自然沉降在集塵缸中的顆粒物。方法原理,空氣中可沉降的顆粒物,沉降在裝有乙二醇水溶液做收集液的集塵缸內,經蒸發、干燥、稱重后,計算降塵量。
瓷坩堝的準備將瓷坩堝(7.4)洗凈、編號,在105 C士5 C下,烘箱烘干3h,取出放入干燥器內,冷卻至室溫,用電子分析天平(7.7)稱量,再烘50min,冷卻至室溫,再稱量,直至恒重(2次重量之差小于0.4 mg),恒重后取最后2次稱量值均值為mo。
降塵樣品的測定,測量集塵缸的內徑(按不同方向至少測定3處,取其算術平均值,精確至0.1 cm), 然后用光潔的鑷子將落入缸內的樹葉、昆蟲等異物取出,并用水將附著在異物上的塵粒沖洗下來后,將異物棄掉。用軟質硅膠刮刀把缸壁刮洗干凈,將缸內溶液和塵粒通過金屬或尼龍篩全部轉入500 ml .燒杯中,用水反復沖洗截留在篩網上的異物以及軟質硅膠刮刀,將附著在上面的塵粒沖洗下來后,將篩上異物棄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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